集团电话、交换机
通信产业十大关键词

   编者按:2005年12月15日,由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主办,中国泰尔网承办的2006中国通信产业发展形势报告会——暨“2005年中国通信产业十大关键词活动”在京隆重召开。
   信息产业部、国家科技部、发改委、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机构相关领导出席了会议。中国通信学会、中国信息协会、中国互联网协会、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信息产业部通信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国通信企业协会、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等20多家支持单位参加了本次大会。会上,信息产业部领导宣布了“2005年中国通信产业十大关键词”评选结果是:电信普遍服务、IPTV、网络融合、  AX、电信转型、3G博弈、电信资费、TD-SCDMA测试、互联网治理和下一代网络。这10个关键词高度概括了2005年我国通信产业发展的热点和焦点,全面总结了2005年我国通信产业各个相关领域的发展状况。
1  电信普遍服务
   目前,被广泛接受的关于电信普遍服务的定义是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做出的,即:任何人在任何地点都能以承担得起的价格享受电信业务,而且业务质量和资费标准一视同仁。它传达了普遍、平等、可支付3个方面的基本含义。“行动起来,创建公平的信息社会”是2005年世界电信日的主题,电信普遍服务成了它最恰当的诠释。
   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难点在农村和西部地区”,要“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使解决农村通信普遍服务的问题更进一步成为贯彻中央战略部署和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而目前的村通工程正是实现普遍服务的重要手段。
   “十五”计划目标的顺利实现,为“十一五”奠定了基础。“十一五”提出的“乡镇能上网”的目标,把我国电信普遍服务的内容扩展到数据业务。从各国电信立法规定的情况看,电信普遍服务涉及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普通电话业务、紧急电话业务、公用电话业务、电话查询业务、针对残障人士和低收入者的特服服务、接线业务、号码簿辅助业务、信息业务等。此外,还包括数字传输、非对称数字环路业务和租线业务。这些业务都是最基本的电信服务,也一直是世界各国电信普遍服务政策的基本内容。目前,我国提出基本话音业务的普遍服务与互联网数据业务的普遍接入相结合的中期目标,意味着我国电信普遍服务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建立电信普遍服务基金是未来我国普遍服务政策的核心内容。大多数国家选择由电信运营商根据其业务收入的一定比例来缴纳普遍服务基金。普遍服务基金主要为两类项目提供补贴,一类是已建项目,即已经建成但是亏损运营的网络;第二类是建设新的网络。普遍服务基金的管理独立于电信运营商,通常由单独设立的普遍服务基金管理机构进行。
   电信普遍服务政策还将在技术中立的原则下、在技术发展和创新的基础上,鼓励运营企业采用更加经济适用的技术手段,鼓励电信设备厂商开发、研制更多适用于电信普遍服务的设备和技术,促成科研部门、设备厂商、业务运营商在电信普遍服务上的通力合作。
2  IPTV
   从其产生和发展情况来看,IPTV就是“TV over IP”,即以IP方式承载电视业务。这种定义方式有两层含义:一是提供的为电视类业务;二是基于IP技术,通过宽带网络传送业务。从广义来看,IPTV业务与接收终端无关,用户可以在任意形式的终端上使用这一业务,如STB+电视或者手机、PDA等;从狭义来看,通常所说的IPTV就是专指以STB+电视机为终端、宽带电信网络为承载的视频业务。
   从其定义可以看出,IPTV融合了传统电视和互联网的相关特性,可以视为传统电视业务、电信新兴业务的结合体。对于传统电视运营商来说,IPTV的出现和发展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对于电信运营商来说,部署IPTV业务为用户提供全新的应用及丰富的业务则是增强竞争能力、提高盈利能力的有效途径;对于消费者来说,应用IPTV则将可以享受不同于传统电信和电视业务的新体验。
   IPTV是一个链条很长的产业链,主要参与者包括内容提供商、内容集成商、视频业务提供商、网络运营商、设备提供商、系统集成商和用户。从全球IPTV的发展来看,基本都是以网络运营商为主导力量,这是由于网络基础设施提供商具有天然的垄断性。而内容的提供也在IPTV产业链上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可以说IPTV的产业链是以内容和网络为双核心的产业链,拥有网络资源和拥有内容资源的提供商之间的关系将直接影响到IPTV的发展。
在我国,电信运营商发展IPTV业务的最大动力是由于目前收入增长乏力。一方面,传统的话音业务在移动通信、VoIP等新技术新业务的冲击下开始萎缩;另一方,面运营商大力发展宽带网络,却没有从中得到足够的收益,宽带的赢利方式还局限在接入费用的收取上,运营商急需寻找新的盈利手段,电信运营商满心希望借助IPTV业务来增加收入。此外,由于宽带接入的发展快于宽带业务的发展,用户的增长速度已经开始趋缓,IPTV的兴起又为电信运营商继续发展宽带业务带来了一个良好的机遇。
   目前,我国的IPTV产业开始起步,产业链上各层面的设备提供商都在积极备战,我国两大基础电信运营商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也开始进入IPTV的运营领域。2005年,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分别与上海文广进行合作,开始在一些城市进行试验,推广IPTV业务。电信设备商也在积极备战IPTV,推出了IPTV的解决方案。与此同时,相关科研机构也开始了IPTV标准规范的研究和制定。
   整体看来,我国IPTV已经进入了业务导入期。IPTV的出现对现有的电信业务网络和媒体传播机制带来了很大的冲击,在给产业链上各个参与者带来利益的同时,也为监管机构带来了管制上的难题。在各方利益主体的驱动下,加上监管政策的放松,相信IPTV在我国将会有一个美好的发展前景。
3  网络融合
   这里所说的网络融合,重点是三网融合。在不久前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首次将“加强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三网融合’”写入该建议中。所以,“三网融合”既是社会信息化的需要,更是ICT产业发展的需要。在“十一五”规划期间,电信、广电和互联网企业都面临转型和变革的重大挑战。转型是为了进一步解放生产力、提高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转型为网络融合带来了契机。通过融合,可以充分整合资源,理顺产业关系,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建设,推动ICT生产力的健康发展。
   未来5~10年内,数据通信将取代语音通信成为通信流量的主体,网络通信中的多媒体、流媒体将成为广泛使用的常规形式。在这样的大趋势下,宽带化和“三网融合”将是不可避免的发展趋势,电话网、有线电视网和互联网都以宽带传送为基础,共用宽带。
   “三网融合”实际上是信息技术进步引起的一场革命。随着技术的进步和宽带业务的推广,三网融合除有效整合各类网络资源外,还将创新商业模式,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不断增长的各种业务需求,提高信息产业的整体水平,为社会经济信息化、网络化、数字化提供基于IP技术和具有融合能力的多平台、多业务、多终端的新型网络。这种新型网络的基础设施既不同于传统电信网,也不同于传统广播电视网。
   尽管“三网融合”已是大势所趋,但要真正实现“三网融合”还要有一个相当长的过程。由于三网业务的定位不同,不同行业、不同网络之间的利益主体不同,三大网络标准不统一,以及当前网络信息资源开放不够等,三网融合至少涉及业务融合、技术融合、市场融合、行业融合、终端融合乃至行业管制和政策方面的融合等,这就使三网融合仍面临不少困难,不可能一蹴而就。
   我国的“三网融合“有自身的复杂性。互联网本来就是一个开放的网络,它与电信和广电的融合早已成为事实,现在的问题是广电网与电信网的融合。
   严格地说,目前在我国实现“三网融合”的条件还不完全成熟。现在一个非常现实、非常棘手的问题就是广电和电信是否彼此开放市场、允许对方进入。这个问题不解决,实现“三网融合”就可能成为一句口号和空话。在面向“三网融合”的初级阶段,电信和广电要为融合先做一些业务、技术方面的交叉工作,不能操之过急,应当先易后难,创造条件,把握机会,积极推进。
4  WiMAX
   WiMAX与802.16是两个不同的概念,802.16是IEEE关于无线城域网的一系列技术标准,而WiMAX则是支持和推动802.16走向市场的组织联盟。但两者的关系密不可分,因此WiMAX经常成为802.16的代名词。WiMAX论坛成立于2001年,其成员迄今已经达到332个,主要成员包括运营商、设备商、芯片制造商。
   在设备方面,WiMAX论坛已经针对802.16d进行了两次Plugfest测试,针对互操作性问题和标准进行内部的磋商。第二次Plugfest测试活动由Cetecom公司、欧洲电信标准协会(ETSI)和中国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CATR)共同主办。参加此次测试的有10家设备商,其中包括我国的中兴和华为。这意味着WiMAX业界朝着实现产品认证的方向又迈出了一步,对固定网络系统的认证已经于2005年年底开始。
   基于802.16d的固定WiMAX预计将于2006年开始正式商用,BT、法国电信、Sprint等运营商已经宣布计划利用这项技术提供宽带业务;而基于802.16e的移动WiMAX预计将于2008年实现商用。
   802.16e和3G在业务定位上会有一定的重叠。802.16e提供的主要是具有一定移动特性的宽带数据业务,面向的用户主要是笔记本终端+802.16e数据卡或802.16e PDA终端持有者。而这部分用户同时也是3G数据卡的用户群。这种竞争目前主要体现在“数据带宽需求较高的城市区域内提供一定移动性的无线数据服务”方面。另外,802.16e在带宽方面的优势也可以弥补3G的不足。因此,802.16e与3G之间竞争与互补同时存在,但两者不可能互相取代。两者之间的关系最终取决于管制机构的决策(如频率分配、许可证的发放)以及运营商的策略。
   WiMAX在我国有较大的市场机会。首先,我国的3.5GHz固定无线接入市场刚刚起步,但由于技术及成本等原因市场开发并不成功,WiMAX的出现对于固定无线接入市场来说是一次极大的机遇。其次,WiMAX非视距、覆盖范围广、速率高、低成本的特点非常适合为农村和城乡地区提供宽带接入。最后,移动WiMAX也可以在大中城市为高端用户提供移动宽带数据业务。
   虽然现在WiMAX的发展似乎非常活跃,但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其中的主导力量仍然是Intel等少数几家公司,而大多数电信行业的设备商(韩国的除外)虽然加入了WiMAX,但仍处于观望状态,主要是在进行技术储备,一旦这个市场的前景变得明朗就会快速投入这个市场。而运营商方面也在慎重考察该技术的可用性以及成熟度。WiMAX的未来发展必须克服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才能在市场上取得成功。
5  电信转型
   电信转型就是,电信企业从传统的网络运营商转变为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网络运营+内容提供。企业转型的本质就是再造公司的商业模式或赚钱模式。企业转型包括网络转型、业务体系再造、运营体制和组织架构调整、人力资源结构调整及二次开发、企业文化变革等多个层面。
   转型过程中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手抓内容服务,一手抓客户。应该认真分析每类参与者的角色和利益所在,特别是要盯住政府、盯住竞争者、盯住顾客;熟悉、掌握、应用好各种游戏规则;深入理解各类参与者的利益目标和行为动机;明确公司的战略定位,画出公司的价值网络;提高战略和策略能力,寻找赢的策略。
在转型过程中要注意下列问题:
   转型不可能预先设计一套周详的方案。转型开始只要能够确立一个大致正确的方向和思路就可以了。转型的具体内容是个逐渐清晰的过程。成功的转型,是一个“摸着石头过河”的过程。
转型的路子很长,转型的风险很大。
   成功转型要有效地整合好战略、人员与运营这3个核心流程。制定战略时,充分考虑到企业的人员条件,对人员的挑选和选拔,要根据战略和运营需求而进行,而企业的运营系统必须与其战略目标和人力条件相结合。总之,成功的转型,要用对的人,做对的事,用对的方法。
合作能力是赢得竞争优势的关键。
   在信息通信的环境条件下,竞争不再仅仅是单个企业之间的竞争,而是企业生态系统之间的竞争,是价值链之间的竞争。企业的合作能力,既表现在公司对其业务价值链的控制和影响力上,也表现在构建企业生态系统的领导力上。
   信息服务提供商与网络运营商相比,在管理上要复杂的多、难管的多。两类公司所需要的管理技巧是相当不同的。与网络运营商相比,信息服务提供商的管理范围和管理重心有很大的不同。管理合作伙伴也是管理的重心之一。经过多次反复,才能把商业模式调整对。
6  3G博弈
   自2000年国际电信联盟(ITU)正式确认由中国政府提交的TD-SCDMA标准为国际3G应用技术标准以来,面对我国通信市场所潜藏的巨大利益,围绕着3G技术标准、3G频率资源、3G运营牌照的博弈异彩纷呈。3G博弈的参与者代表政府、电信运营商、产品制造商、专利持有者等各方面的利益。参与者具有各自的目标,他们之间具有很强的相关性,追求利益最大化是全部参与者的共同行为。
   随着博弈局面的形成和发展,政府部门、运营企业和国内外制造企业三方的博弈将最终决定整个产业的走势。3G产业发展战略决定了3G博弈的规则,如何推动我国3G产业的健康发展,提升我国通信制造业的竞争能力;如何营造一个理想、合理的电信运营架构和市场竞争环境;如何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诸多方面都是我国3G产业发展过程中相关利益集团博弈的焦点。我国电信业将在3G博弈规则的框架中完善发展。
   我国3G产业发展战略的基本原则包括:从国家根本利益出发,坚持统筹兼顾,按照“积极跟进、先行实验、培育市场、支持发展”的原则,按照有利于深化运营改革和促进市场有效竞争,有利于通信网升级换代和业务发展,有利于满足用户需求,促进产业发展的原则,积极、稳妥、务实地加强推进我国3G的发展。
   构造内国3G产业良好的发展环境,追求整体产业和国家长远利益最大化,实现3G产业的合理布局是国家政策引导和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也决定了我国3G产业发展方向和3G博弈的规则。借3G发展之机,全面提升我国移动通信产业的整体实力,打破发达国家在核心技术和产品上的垄断,增强我国企业和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是我国3G产业发展的核心目标。
   随着国内电信运营企业竞争格局的形成,监管体系的不断完善,我国将在国际标准范围内确定我国的3G技术标准,对3G技术标准的选择将体现市场的竞争原则,将借鉴国际上通常的做法,允许电信运营企业根据市场原则和自身需要,在我国的3G技术标准范围内进行选择。
7  电信资费
   2005年是电信资费改革力度很大的一年,酝酿已久的电信资费改革在资费管理方式、差别定价、固定资费的多样性等方面有了实质进展。同时,也为未来的深入改革奠定了基础。总的来说有下列特点:
   2005年的资费改革是电信资费改革的关键性步骤。电信资费由政府定价改为上限管制,是继放开IP电话价格后,国家第二次大规模放开基础电信资费市场,标志着国内电信资费改革日益走向市场化。因此,这次管理方式调整是政府酝酿已久的电信资费改革的关键性步骤。
   运营商的价格竞争开始进入竞合时代。取消网内外差别定价,使一度沸沸扬扬的差别定价问题以双方握手言和的方式收场。此举对消费者而言是把优惠从网内扩大到网外,总是受益更多。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移动运营商的竞争从过去的“针尖对麦芒”,变为更多的是竞合方式。既竞争又合作,对移动通信市场的健康发展,以及保 护用户利益都有好处。
   基础电信资费模式开始全面趋于多样性选择。《关于同意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推出多种固定电话资费套餐方案的通知》的出台,意味着原来单调的固话收费模式被打破,此举将使固话资费模式趋于多样性,有利于固网运营商面对移动运营商采取更灵活的竞争方式。这个调整对消费者最大的利好是,今后可以享受到运营商提供的不同限额档次、不同计费单元、不同资费标准的套餐。而允许采取更加灵活的收费方式对固网运营商来说也是一大利好。
   当前,我国放松电信资费管制已是必然趋势,但资费改革的任务还很重。今后,我国还将不断推进电信资费的改革。另外,我们还要处理好事前管制与事后管制的关系、主导运营商与非主导运营商的关系和协调零售资费与结算价之间的关系。
8  TD-SCDMA测试
   TD-SCDMA标准是我国向国际电信联盟(ITU)提交并被批准而成为第三代移动通信(3G)的主流国际标准之一。几年来,我国政府部门和产业界共同努力,全面推进TD-SCDMA标准、研发、产业化和商用化进程。
2003年10月,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和信息产业部共同启动了“TD-SCDMA研究开发和产业化项目”,TD-  SCDMA产业化在短期内便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建立了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形成了产业群体。几十家企业和数千研发人员直接参与TD-SCDMA研究开发和产业化工作,大唐、鼎桥(华为/西门子)、中兴、普天开发出四套系统设备;大唐、展讯、凯明、天碁科技、重邮信科开发了终端芯片和终端参考设计;大唐、海信、夏新、波导、联想、迪比特、英华达、三星、LG等十几家终端企业开发了近20款手机和数据卡产品。
   2004年11月,信息产业部统一组织TD-SCDMA研究开发和产业化技术试验。组织国内六家运营企业、TD-SCDMA主要制造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家,成立了专家组具体负责项目的技术方案和实施技术试验。参加测试的有4个系统厂商、4个芯片厂商和12个终端厂商等。试验按照“面向商用化、完善提高”的原则,制定了科学严谨的试验方案和技术规范,在MTNet实验室和北京、上海两个实际网络环境,对TD-SCDMA系统、终端和网络进行了全面的技术研究、仿真分析、测试验证,并首次对专用芯片进行了测试。
   TD-SCDMA研究开发和产业化技术试验测试内容包括设备功能和性能测试、外场网络性能测试、互操作测试和增值业务与应用测试4个方面。
   经过半年多的测试,TD-SCDMA研究开发和产业化技术试验按照计划顺利完成。测试结果表明,TD-SCDMA已具备大规模独立组织蜂窝移动通信网络的能力。系统设备已经基本实现了所有功能和业务,运行稳定;芯片和手机实现了大部分功能和业务,实现了代表性的384 kbit/s分组数据业务,但终端性能、部分功能以及终端与系统的互操作能力还需要完善和进行较大规模的验证。在外场环境下,TD-SCDMA各种业务的容量测试结果达到了理论值;试验还验证了智能天线、接力切换、非对称传输等TD-SCDMA特有的关键无线技术,可支持高速移动环境的应用。
   在信息产业部直接领导下,在有关各方的密切配合下,TD-SCDMA研究开发和产业化技术试验正在高效推进,建设了试验环境和试验网络,系统、深入地研究了TD-SCDMA关键技术、组网及测试方法和测试技术,完善了标准,达到了帮助TD-SCDMA完善提高的目的,有力地推进了TD-SCDMA研究开发和产业化进程,尤其是大大增强了我国芯片和终端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在此基础上,后续还将进行TD-SCDMA应用测试工作,加速终端和芯片成熟,进行全面组网应用验证,引导和推动TD-SCDMA全面成熟和商业化。
9  互联网治理
   随着互联网规模和用户的日益增加,互联网已经演变成了在一个开放的社区中任何人相互之间的通信方式。这个社区从地域上说是全球化的,不存在什么管制规则,用户彼此之间不再相互信任。另外,相互并不信任的用户之间的利益也不再是相互一致的了,而是可能存在冲突,如病毒与反病毒、保密与合法拦截、共享与版权保护等,但假设用户相互信任的互联网“端到端透明性”设计原则方便了安全攻击、病毒和其他有害信息的传播。
现在,互联网用户已经从原来的技术人员发展到了可能不懂技术,用户希望互联网终端像电话终端那么“傻”和容易使用,导致智能性被迫从终端向网络中迁移。因此,目前大家的共识是互联网需要治理,需要政府、国际组织、企业、民间团体共同参与,各自发挥不同的作用。互联网的核心设计理念应该有所变化了,需要对互联网进行治理了,但不同的团体和组织对互联网治理的范畴却存在很大的差异。比如,有些是技术专家所关心的互联网固有特性(核心设计理念)所带来的问题,需要通过设计理念的转变、技术改造等来实现;有些是社会学家关心的因互联网被滥用所带来的问题,需要全球共同治理;而有些是由于互联网行业管理不足所带来的法律和经济等问题,这需要强化行业管理。
   WGIG(国际互联网治理小组)主导的国际互联网治理活动已经提出了4种可能的互联网治理模式,但国际互联网协会(ISOC)却持有异议。ISOC认为在做此项工作时,假设互联网需要一个自顶向下的治理模型是没有正确理解互联网的基础设施和发展,也与已经证明成功的、分布式的互联网体系架构不匹配。ISOC认为互联网的成功已经表明,分布式、轻权的互联网管制策略是一个优点、而不是一个弱点。互联网的价值不仅在于它成功地打破了全球通信业的垄断和管制,更重要的是用户自己可以开发应用,不断为互联网增加价值。ISOC还认为,在做互联网治理时,必须注意到以下的现象:互联网在此前的工作是非常出色的,互联网已经出色地满足了人们的需要,互联网将仍然可能出色地满足未来的变化与新需求。
总之,互联网治理涉及到其核心设计理念的变化,涉及到不同组织和国家的利益再分配问题,其过程必将会是漫长、复杂和困难的。同时,对互联网的治理既不能“右”,更不能“左”,应该在保持互联网的持续发展和治理之间寻求平衡。
10  下一代网络
   下一代网络指的是下一代业务网、承载网和传送网的集合,下一代网络包含下一代电信网和下一代因特网。下一代电信网和下一代因特网技术上是共源的,它们都建立IP技术的基础上,因此它们发展的最终趋势是成为一个网,即下一代网络,并成为国家和社会信息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电信运营商(也包括经营性的非电信运营商)要求是可以经营的、可以为他们带来赢利的网络,用赢利来维持良性发展,传统的因特网的商业模型是一种非赢利的商业模型,不符合运营商的要求。商业运作就要求网络是可控制、可管理的,能够为不同的用户群提供不同质量的服务并收取不同的费用,符合20%/80%的商业规律。传统的因特网不具备这样的能力。业务的IP化趋势有增无减,而且业务最终将完全IP化已成定局。但因特网无法用于商业运作,运营商找不到可替代的技术,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
   目前,世界各国的运营商都看好IP+MPLS,认为IP+MPLS是下一代网络中承载网的主流技术。MPLS可以看成是对IP的一种补充(目前大部分人是这种看法);MPLS也可以看成是对IP的一种否定,是运营网无法接受IP网的无序性和不可管理性的表现。业务的IP化的趋势已定,不可抗拒,运营商必须顺应潮流来发展自己。目前的IP网不能用于运营目的,必须进行改造,使之能可控、可管。IP+MPLS在一定程度上(业务种类有限,网络规模有限)能满足要求,但它存在严重的扩展性问题,它只能是一种过渡期的中间技术。
   近年来,我国的信息通信业发展迅速,国内信息通信企业的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正在缩小。国外利益集团在产品优势不再明显的情况下,更多地利用知识产权来打压国内企业的发展,知识产权问题愈来愈突出,核心技术的突破和核心知识产权的获得,已成了我国产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通信产业正处于技术的转型期,下一代网络技术的进展已成为技术转型成败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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